近段时刻以来,一个特别的传单在安居街头宣布,粗心如下:“达县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:某死刑犯称能治好气管炎,已治好100余人,他要求治好1500余人免死刑。不管病况轻重,三副药即可断根。治好病后请与达县市中级人民法院去信一封,以便记载治好人数。”
传单宣布今后,安居街头一时“洛阳纸贵”,很多人不只照着药方去抓药,还把传单复印数份,介绍给自己的亲朋好友。但是,传单上的达县市中级人民法院既没盖公章,也没有寄信的具体地址和邮编,这引起了种种疑问和猜想。28日,本报记者专门就此采访了市中医院医教部副主任医生詹东先。詹医生对药方进行了剖析:“气管炎是个西医名词,中医上就没有这个说法,只要久咳、暴咳之称。它又分为缓慢和急性两种,急性气管炎简单治好,而病期超越6个月的缓慢气管炎则很难彻底治愈,患者体质衰弱、感触风寒都可能会引起旧病复发。气管炎致病原因多种多样,有必要对症下药,否则将拔苗助长。传单上的药方开得很抽象,药方上的6克通常情况下只针对两三岁儿童。以此剖析,这个药方也不会有多大作用。”
已然药方不一定有用,那是什么人出于什么意图宣布这种传单呢?居民罗先生向记者大爆猛料:“这种传单,曾经我在广东打工的时分就看到过,那是一些药店老板为了卖药,请人印了传单去哄人。这种药吃了一般不会有副作用,假如恰巧治好了一两个对症的患者,那就更发了。你看,这些药的剂量一般很小,怕的便是药不对症吃死人。”
法令界人士对此更是持怀疑态度:“其一,咱们的祖国的法令没有救了1500个人就免处死刑的说法;其二,假如是达县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的告诉,为什么没有盖公章?这个死刑犯姓甚名谁,通讯地址是哪里?”